街談巷議對便民車,政府須有所擔當
  前天,廣州市交警支隊邀請我實地考察打擊“五類車”的成果。這種成果,就是新近在天河區一些城中村開通的便民電瓶車。應該說,這種交通工具,安全、方便、環保,車資也比較便宜。開通幾個月來,過去搭乘“五類車”解決“最後一公里”的當地居民,紛紛改乘電瓶車。與此同時,“五類車”逐漸退出當地市場。好,一物降一物,城中村治理“五類車”終於有了出路。
  廣州整治“五類車”,政府已經用了10年時間,但從總體上來講,反反覆復,效果欠佳。值得關註的是,近一兩年來,“五類車”已經從城鄉結合部開上了內環等城市快速路,闖進了環市路等城市主幹道。“五類車”造成的交通事故,時有所聞。日前,市法制辦就制定《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條例》公開征求意見,擬對“五類車”作出禁售、禁油、禁行、禁停、禁坐等規定。我以為,那些用於代步或快遞、送煤氣、送水的電動車,被“一刀切”值得商榷。更重要的是,政府在出台禁令之前,應該首先考慮如何滿足市民出行的剛性需求。多年來的實踐證明,治理“五類車”不能只靠堵、靠禁,關鍵還是要疏。有需求就會有市場,“五類車”之所以屢禁不絕,就是因為市民出行的需求未得到保障。尤其是那“最後一公里”,地鐵不到,公交不到,的士也打不到。
  其實,所謂的“最後一公里”,往往是兩公里、三公里甚至距離更遠。天河的幾個地方現在靠便民電瓶車暫時解決了問題。其他的地方呢?是否可以借鑒、推廣?對不起,這些電瓶車目前是無牌營運,隨時都有可能被取締!為什麼?首先是因為電瓶車沒有進入機動車目錄,車管所不能發牌。那麼旅游景區、大學校園、度假村等的電瓶車又是如何上牌的?呵呵,質量技術監督局發的牌,電瓶車歸他們管。當然,營運也還需要交委管。遺憾的是,城中村的電瓶車他們都不管。大家千萬不要以為政府什麼都管,有些時候有些部門對有些事情就是不想管!
  但願便民的電瓶車,這種“五類車”的剋星不至於落得個非法營運的下場,又或者自生自滅。據我瞭解,只需電瓶車的安全性能沒問題,司機有資質,有規範的管理,只要它是在相對封閉的區域內運行,不出市政路,它就應該擁有一個合法的身份。城中村的電瓶車,合情、合理,有關部門可以讓它合法嗎?再不合法化,它就變成“六類車”了。
  在便民電瓶車合法化這個問題上,即使不考慮它配合了對“五類車”的整治,政府也應該有所作為,有所擔當。政府沒有分文投入,老百姓求你管一管都還不行?管理創新,有時也就是換換腦筋,走走群眾路線。要不,改天我請有關部門,一起到城中村坐電瓶車兜兜風?
  (作者是廣州市政協委員)
  韓志鵬  (原標題:對便民車,政府須有所擔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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