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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晚報訊(記者 梅雙)認為電視臺脫口秀節目在其家宅被強拆維權一事上,歪曲、捏造了事實,對自己及家人進行了侮辱和誹謗,財新傳媒記者陳寶成夫婦以侵犯名譽權為由,將電視臺及網站訴至海澱法院,要求消除影響並賠禮道歉。今天上午,該案在海澱法院開庭審理。
  據陳寶成的妻子李曉波介紹,2013年9月,山東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在脫口秀節目《秀才來了》播出《陳寶成:是“戰士”還是“釘子”》專題節目,隨後該節目被上傳到酷六網等。
  陳寶成夫婦認為,該節目對其家宅被強拆維權一事上,歪曲、捏造了事實,對自己及其家人進行了侮辱和誹謗,比如稱“陳寶成一家提出天價補償金”、“好凶的釘子戶呀”、“奉勸這家人:人心不足蛇吞象,多行不義必自斃”等。這檔直播節目被上傳於網絡,造成嚴重不良影響,遂起訴電視臺及酷六網侵權。
  今天上午9點半,該案在海澱法院中關村法庭開庭審理。第一被告山東廣播電視臺沒有到庭。
  “在接到律師函後,酷六網站已經刪除了相關節目視頻。海澱只是我們的註冊地,並非實際經營地。”第二被告酷六網站代理人說道,並提交了其在朝陽區經營的租賃合同等,提出管轄異議。
  原告方代理人認為,公司註冊地在海澱,就可以選擇海澱法院起訴。
  2013年8月10日,陳寶成因涉非法拘禁罪被山東平度警方刑拘。在其被刑拘前的25小時,陳寶成等人因暴力抗拆將挖掘機司機困於車內。司機說他多次被“潑灑汽油”,高溫之下導致身體燙傷。但陳寶成一方否認。
  同類案例方舟子妻子微博官司一審勝訴
  本報訊(記者 張雷)方舟子妻子劉菊花訴深圳大學副教授孫海峰、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微夢公司)侵犯名譽權案有了新進展,昨天海澱法院通報,一審判決孫海峰刪除侵權微博並公開道歉,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及訴訟合理支出1.1萬元。
  劉菊花訴稱,自己是新華社記者,丈夫是方是民(筆名方舟子)。深圳大學傳播系副主任孫海峰在其新浪微博上發佈其曾是保姆、“新華社造假記者劉菊花”等內容,侵犯了其名譽權。而微夢公司是新浪微博的網站經營者,也應承擔責任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孫海峰宣稱劉菊花靠給官員當保姆被推薦讀研究生,顯然是對劉菊花個人能力和品行的否定,必將導致劉菊花名譽受損。孫海峰辯稱轉自網絡,但其未履行相應的審核義務,構成侵權。微夢公司及時刪除了相關微博,已履行適當法律義務,不應承擔相應責任。法院據此作出判決。  (原標題:陳寶成訴電視臺名譽侵權 認為脫口秀節目在其家被強拆維權一事上 歪曲捏造事實 構成侮辱和誹謗 被告網站提出管轄異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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