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江蘇網10月29日訊(記者 袁濤 羅鵬)退休時,社保交費年限不足規定的15年,這一類人群如何辦理正常退休?今天上午,在南京市人社局“向人民彙報”現場,南京市人社局局長朱志宏透露,這類人群可繼續延期繳費或一次性補繳。
  朱志宏表示,按照目前的養老保險制度,退休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的基本條件,是必須繳費滿15年。如到退休年齡繳費還不滿15年的,可以繼續延期繳費,如果再延期5年達不到15年的,可以通過一次性補繳的方式來解決辦理正常退休。  (原標題:退休時社保期限不足咋辦?南京人社局:可延期繳費或一次性補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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